曹中铭:对违规减持行为不能止于罚款

2025-12-04 来源:新浪财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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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3月份,因涉嫌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,B公司实控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。

日前,深市B公司披露的一纸公告显示,因涉嫌违规减持等行为,其实控人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下称《告知书》),违规代持与违规减持累计罚没3754万元。个人以为,对于上市公司所出现的违规减持行为,不能止于罚款。

今年3月份,因涉嫌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,B公司实控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。12月2日,上市公司披露了《告知书》。从立案调查到作出处罚,用了不到9个月的时间。与此前一个案例需要两三年的时间相比,进步也是非常明显的。

根据《告知书》,B公司实控人主要存在两项违规行为。其一,2017年1月份,实控人将大股东持有的超过1.1亿股股份协议转让至前任董事长个人名下持有,形成事实上的股份代持行为。但实控人并未如实向B公司告知代持事项,其行为也涉嫌违反证券法。监管部门依据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,拟对B公司实控人给予警告,并处以200万元罚款。

其二,《证券法》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,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,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,或者转让股票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,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。由于在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期间,部分代持股份出售涉及违规减持,违规减持比例1.1%,违规减持金额约1.41亿元,B公司实控人对违规减持事项负有责任。据此,监管部门根据该规定,没收B公司实控人违法所得2554万元,并罚款1000万元。

从B公司实控人上述两项违规行为看,代持行为因没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遭遇到200万元罚款的顶格处罚。而在违规减持方面,涉及金额为1.41亿元,除了没有违法所得外,罚款只有1000万元。虽然符合第一百八十六条“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”的规定,但占比却只有7.09%,个人以为明显偏低。

违规减持在市场上已成多发态势。据不完全统计,2025年至今,A股上市公司累计出现14起违规减持的案例。其中,有超额减持的(比如公告将减持400万股,实际减持402万股),有预披露后提前减持的,有未披露公告即开始减持的,还有的案例为减持达到一定的阈值(比如5%或10%)后未停止继续减持的。等等等等,不一而足。

从最终的结果看,14起违规减持案例中,责令回购的只有2起,其余的都是出具警示函、罚款了事,个人以为值得商榷。

与信披违规、内幕交易、操纵市场一样,违规减持已成市场上的一颗“毒瘤”,也对资本市场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。一方面,违规减持让市场诚信打折。市无信不立。一个不讲诚信的市场,显然也是一个不健康的市场。打造诚信市场,对违规减持行为进行严打,显然是不可或缺的。

另一方面,违规减持不仅会加剧个股股价波动,也会放大市场的投资风险。更重要的是,如果违规减持泛滥成灾,将会严重打击投资者的信心,并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与长治久安。

因此,对于违规减持行为,绝不可罚款、出具警示函了事。对于任何一起违规减持行为,都应责令违规者回购违规减持的全部股份。有违法所得的,应全部予以没收。而且,只要出现违规减持行为,无论是否存在违法所得,都应处以不低于违规减持金额20%的罚款。只有重罚与严惩,才有可能抑制市场上的各种违规减持行为。

(本文作者介绍:独立财经撰稿人 在三大证券报等多家媒体发表文章数百篇)

【责任编辑:沈世乔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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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中铭:对违规减持行为不能止于罚款